为切实加强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权益,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集团公司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打造和谐劳动企业。
一是规范资质管理。凡集团公司总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劳务用工,必须承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按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管理。分包企业进场前必须签订以总承包统一标准文本的《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书面协议。所有劳务人员在安全培训合格后,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个人《劳务合同》。
二是规范教育培训。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及时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备案,严禁无证上岗。劳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及生活区。总包单位应认真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切实做好岗前的安全交底,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
三是规范实名制管理。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进场的劳务人员队伍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调换人员。每月支付生活费前须核对后报总包单位审核。要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建筑企业实名制管理卡,并按国家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确保工资、考勤、门禁、售饭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规范工资管理。总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生活区设专人负责劳务人员管理,每次付款前须经相关人员核对后签字,报财务作为发放工资的附件。工资结算一律通过卡拨付,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活费、工资支付由劳务分包单位造工资表,报总包核对批准,发放前仍须实名实人在工资表上签字后,打卡发放。
五是规范退场管理。劳务人员提前退场须在《个人工资代结算委托书》、《临时劳务关系终止书》上签字,劳务人员完工退场工资发放前须在《个人工资结清证明书》、《临时劳务关系终止书》上签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付款前,签订《工资结清证明书》,劳务人员全部退场后方可付清合同余款。项目部应落实专人督查劳务用工情况,切实履行劳务管理职责。
(朱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