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建筑施工企业会员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能力认证行为,2013年12月27日,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技术业务能力分为初级安全员、中级安全员和高级安全员三种认证资格,并明确了技术业务能力分级资格评定标准。规定了申报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能力认证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岁之间,经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申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业务能力认证的人员,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能力认证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协会秘书处依据建筑施工企业汇总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将考核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再发公告。获得本协会技术业务能力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优先在本协会主办的《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杂志上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