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技创新工作,调动广大员工创优夺牌的积极性,促进集团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打造科技品牌。日前,集团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奖励办法,扩大了科技创新奖励范围,加大奖励额度。
该办法在鼓励质量创优、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五个方面做了明文规定。其中质量创优奖方面,市级优质工程,奖励总额10000元;省级优质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奖励总额最高可达到100000元;国家级优质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奖励总额最高可达到200000元;鲁班奖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奖励总额最高可达到500000元。
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出台,极大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健康开展。
(朱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