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密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的目标。其中包括: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1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等七大具体目标。
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规划》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一是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二是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三是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四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五是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六是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七是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八是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九是推广绿色照明应用。